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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护苗”成效初显 法律援助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时间:2025-06-03   来源:司法部   访问量:-

 

  “法援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从制度建设、队伍发展、质量提升等方面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打造措施精准、联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服务质效显著提升。据统计,2024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万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近14万人次。

  一是高位推动,服务力度持续加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将“法援护苗”专项行动作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重要举措,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司法部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推进实施“法援护苗”行动作出部署。宁夏将法律援助列为民生办实事项目,明确以留守儿童为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海南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列入省精神文明建设百项活动,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江苏建立困境儿童法律服务需求台账,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辽宁、陕西等8个省(区、市)以“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法援童行 护苗成长”等为主题,打造“法援护苗”子品牌,通过与中小学校结对共建、担任法治副校长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狠抓重点,服务精度不断提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新形势,找准留守、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服务新需求,抓住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恶性案件新特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加强重点保护,从制度建设角度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司法部会同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文件,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依法保障遭受侵害困境儿童的诉讼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指导各地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10个省(市)修订地方性法规,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其中,山西、重庆等5个省(市)规定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安徽等4个省取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疾病儿童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天津、陕西规定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江苏、河北将校园欺凌、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等关系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范围。

  三是建强队伍,服务深度显著增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先、以专业能力为重,全面开展专题培训,普遍成立专业队伍,加快建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司法部委托专业机构在北京、贵州、陕西开展3期专题培训,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和实操技能,线上线下培训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万余人次,并以此为基础组建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有力提升了中西部和基层地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各地共依托共青团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00余个,一支素质过硬、专业精湛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初步形成。广西、福建等17个省(区、市)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队伍。内蒙古建成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专业团队共116个。上海、广东组织开展省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山东、贵州建立先培训后上岗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案前培训,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人员专业服务水平。湖南、甘肃在省级和具备条件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为革命老区、贫困山区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北京、河南等地依托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员,江西配合公安、妇联在医院救助站设置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及时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四是织密网络,服务速度不断加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需求导向,强化智慧赋能,通过服务专线专区,构建起全流程覆盖、多场景应用、线上线下联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有效提升服务可及性和便捷度。司法部指导各地通过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专线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全天候的免费法律咨询,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同时委托专业团队解答各地转介的疑难复杂咨询近600条。河北、江西等十余个地方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立未成年人专席,湖南、贵州在省级法律服务网平台开设未成年人服务专区,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接联动,未成年人拨打任一电话均可获得法律服务。四川、宁夏、青海等地打造法律援助“云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远程视频法律咨询,一键生成法律文书等服务。湖北、西藏等5个省(区)开通“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山东、浙江等地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容缺受理、先行援助,确保应援尽援。

  五是着眼质效,服务温度不断提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发展需求放在工作首位,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心理疏导、教育指导、社会救助衔接联动的一体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司法部委托专家团队研究起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常见问题解答手册和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指导法律援助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地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民政、妇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共享信息、共同调查取证、联动救助帮扶,合力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多地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承办。云南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山东、四川设立未成年人接待室,提供“一对一”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湖南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中增加未成年人案件封存功能,相关案件办结后自动封存归档。江苏、湖北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联动公安机关释法说理、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快立快审,推动法律纠纷实质性解决,大幅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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