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常见问题答复

服刑人员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监狱为何不予以提请减刑、假释?

时间:2023-01-26   来源:广东监狱   访问量:-

 

        根据法律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刑罚制度,确有悔改表现是可以减刑、假释,而不是应当减刑、假释。监狱在办理时会综合考察服刑人员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减刑假释个案案情均不相同,具体案情要进行具体分析。

   

监狱简介 | 交通指引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联系方式:020-8641 8019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02919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9   

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1693号

技术支持:佛山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020)-8112 6612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门户网站